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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t体育365官网正规学生学籍管理规定
作者:       发布时间:2021-10-31        来源:

为贯彻落实国家教育方针,维护学校良好的教学秩序,提高教育质量,保障学生合法权益,促进学生德智体全面发展,依据教育部2017年新修订的《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第一章 入学与注册

第一条新生入学。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持录取通知书按学校有关要求,在规定的期限内到校办理入学报到手续。因故不能按时入学者,应书面(或电传、或电子邮件)向学校请假,请假期限一般为两周时间。除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外,凡未请假或请假逾期者,均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第二条资格初审。新生入学报到时由学院进行初审,审查合格,办理入学手续,标注为报到入学,由学校教务处统一注册学籍;审查发现新生的录取通知、考生信息等证明材料,与本人实际情况不符或有其他违反国家招生考试规定情形的,学校将按取消入学资格处理。

第三条新生保留入学资格。因参加中国人民解放军(含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创业、患病、其他特殊原因等需保留入学资格者需携相关证明材料到学校招生处办理“保留入学资格”手续,保留入学资格期间不具有学籍。参军入伍可保留至退役后两年;创业可保留两年;患病、其他特殊情况只可保留一年。保留入学资格期满前应向学校招生处申请入学,经学校审查合格后按新生报到流程办理入学手续,审查不合格的,取消入学资格;逾期不办理入学手续且未有因不可抗力延迟等正当理由的,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第四条资格复查。学生入学后,学校在3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进行复查。详见《bet体育365官网正规新生入学资格核查办法》。

复查中发现学生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情形的,确定为复查不合格,学校将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复查中发现学生身心状况不适宜在校学习,经学校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诊断,需要在家休养的,可以按照第三条的规定保留入学资格。

第五条缴费注册。每学年开学初,学生应按学校规定的时间、持本人学生证(新生持入学通知书)和应缴纳的费用,到财务处办理缴费手续。每学期初到学院办理入学和注册手续。学生证在加盖注册章后,方为有效。凡未按学校规定缴清费用的学生,按学校《关于加强对拖欠学杂费学生处理的暂行规定》处理。其他无故逾期不办理注册的学生,学校将区别情况予以处理:

(一)逾期一周未办理注册手续的,由辅导员提出批评并督促学生及时注册;

(二)逾期两周未办理注册手续的,由学生所在学院核实情况,并报学工处,由学工处会同教务处对其作出学籍预警;

(三)逾期一月未办理注册手续的,由学工处核实情况后,通知学生本人必须在一周内办理好注册手续。再逾期不办理者,提出处理意见,报分管领导批准,经校长办公会讨论决定后按自动退学处理。

第二章 学制与学分

第六条学制与学习年限。本科专业学制除注明五年外,一般为四年,学生可根据自身实际,申请并获得批准后,可延期毕业。即学生在校学习年限(含休学或保留学籍)为:

专升本是2—4年,休学创业学生可延期至6年;

三年制专科(高职)是3—5年,休学创业学生可延期至7年;

四年制本科是4—6年,休学创业学生可延期至8年;

五年制本科是5—7年,休学创业学生可延期至9年;

参军入伍可保留学籍至退役后2年。

第七条 学分制。我校本、专科(高职)专业均实行学年学分制。学分既是计量学生合格学习量的单位,也是学校测量专业课程量的计算单位;既是学生修读课程所需时间的反映,也是课程内容多寡的表示。学校各专业培养方案中规定的学分由理论课程学分、实践课程学分两部分组成,各部分课程学分不能互相替代。

第八条学分的计算。学生通过课程考核,取得了60分(及格)及以上成绩时,方可获得该门课程所赋的学分。

(一)理论(含实验)课程学分=课内学时/教学周数

(二)实践课程学分=计划实践周数(或培养方案规定的学分)

其中实践课程主要指:军训及入学教育、认识实习、社会调查、第二课堂、社会实践、金工实习、生产实习、课程实习、课程设计、年度论文、毕业实习、毕业设计、毕业论文等。

第九条学习质量的测量。学生单科学习质量是用学分绩来测量的。学生每学期的学习质量是用平均学分绩来测量的。

学分绩=课程成绩*课程学分;

平均学分绩=所有课程学分绩之和/所有课程学分之和。

学生平均学分绩在本专业或本班排序的前后名次,是学生评优、评先、获得奖学金的一个重要因素。

第十条学分的最低要求。学校对各学年和逐学年所修课程累计所得学分作出了最低要求,凡达不到最低要求的,将予以留级。详见本《规定》第五十五条第五十六条;按照学校学制规定的最长学习年限计算,达不到培养方案规定的最低学分者,将不能在限定的年限内完成学业。

第三章 考核与成绩记载

第十一条考核分类。考核分为考试和考查两种,考试课由教务处统一安排考试时间和考试地点,并采用笔试方式进行,成绩为一定比例的平时成绩和卷面成绩组成。考查课除平时成绩外,由各任课教师决定课程期末考核方式,可采用笔试、课内作业、平时测验、课堂讨论、实习报告等情况综合评定。

第十二条考核通过。所有学生均应参加由培养方案和学校统一安排的一切教学活动,并接受考核,考核课程包括理论课、体育课与实践性环节的课程,考核通过取得学分,考核成绩载入学生成绩总表,并归入学籍档案,创新创业学生的实践成果及科研成果一并归入学籍档案中。

第十三条考核资格。学生上课、实习、实验、军训等教学活动都应予考勤。凡未请假,或请假未获批准造成缺勤者,一律视为无故旷课。学校将根据旷课学时数及其情节给予批评教育直至纪律处分。但凡属:

(一)无故旷课一次性达到某课程计划授课学时数五分之一及以上者;

(二)有实验或作业的课程,未完成实验项目总量或作业全部总量达到三分之一及以上者;

(三)因病、因事请假经批准但达到某课程计划授课学时数二分之一及以上者。

上述三种情形之一者,取消考核资格。由任课教师将名单报到学院,再由学院报至教务处,学校将于考前一周通知学生本人并张榜公布。该课程考核成绩记为零分,须补考。

第十四条成绩记载。实践性教学环节的考核,一般采用:优秀、良好、中等、及格和不及格五级制评判并记载成绩。必要时,可按优秀=95分,良好=85分,中等=75分,及格=65分,不及格=45分的规定转换百分制,其它课程的考核均采用百分制评判并记载成绩。(采用合格、不合格两级制评判并记载成绩的,必要时可按合格=80分,不合格=45分转换为百分制。)

第十五条成绩归档。我校学生的成绩单均完整、如实地记载了学生各学期的修课情况,成绩无论通过与否均如实记录在学生成绩单和学籍档案中。各科成绩均由期末成绩、补考成绩和重修成绩三项组成。百分制成绩均为平时成绩和考核成绩折算后的总评成绩。学生毕业后由学院打印学生最终成绩单交由档案馆归档,已毕业学生以档案馆出具的加盖档案馆公章的存档成绩单为有效成绩单,学院不再另行出具学生成绩单。

第十六条创新创业学生学分认定及换算(详见《bet体育365官网正规本科生创新创业教育学分管理暂行办法》)。

第十七条中止学业学生学分认定。因退学、取消学籍、开除学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除外)等情况中断学业,该生在两年内重新参加高考录取在我校,其之前已修课程及学分,经我校认定,可以承认。

第十八条诚信教育与失信惩戒

(一)诚信教育。学生应积极参加学校开展的以诚信为主题的演讲、征文、辩论、讲座、主题班会等课内外教育教学活动。其中,每学期第17-18周诚信教育主题班会活动,在校生必须参加,未参加者计入个人诚信档案。

(二)诚信档案。学生的诚信档案内容包括:学业诚信、学术诚信、生活诚信、经济诚信、网络诚信、就业诚信等。学生的诚信档案材料由各班级辅导员进行记录整理,所在学院、学工处、团委、招生就业处、财务处、现教中心、教务处进行审核,最终并入学生的个人档案。

(三)失信惩戒

诚信缺失行为主要包括:无故旷课、逃课;考试违纪、作弊;论文(作业)抄袭、剽窃;恶意欠费、拖欠助贷;材料造假骗取奖学金、助学金等;说谎、言行不一、诽谤他人;篡改成绩单、简历注水、伪造证件、工作违约;违反校纪校规等。凡涉及到以上行为之一,学校将给予相应惩罚,对严重失信行为的,学校将给予相应处分。具体按《bet体育365官网正规学生违纪处分管理规定》执行。

对违背学术诚信、学业诚信的不授予学位证书。

第四章 命题与阅卷

第十九条考试命题。期末考试课程的命题工作由教务处(学院)在每学期的考前三周,从有经验的具有中级职称以上的教师中选定命题教师。命题教师要从独立学院生源的实际情况出发,同时考虑教学大纲、教学基本要求及120分钟考试时间等因素命题。闭卷考试中的基本概念、基本理论、基本技能题型的分值应占70%以上,一般综合、运用、分析题型的分值占20%,有一定难度的涉及知识拓展、迁移、创新、提高的题型分值不超过10%。开卷考试中的名词解释、填空、简答等题型的分值不能超过20%,要注意到试卷题量适当,难度适中,要求控制卷面成绩,优秀(90分及以上)率一般不高于15%,不及格率一般低于20%。从而不断地提高考试的效度和信度。

第二十条试卷组成。由命题教师于考前十五天将测试范围一致、题量相同、难度相当的A、B两份试题(含参考解答、评分标准)交到考试中心签收并封存(要求A、B两份试卷完全相同题所占的分数不得超过20%,并且两年内两次考试试卷题目完全重复的分数不得超过30%)。考前由考试中心从中随机抽取壹份,按应考学生数的110%制成“bet体育365官网正规期末考试”专用的单面试卷,其余未开启的试题将留作补考时组卷用。

第二十一条试卷评判。试卷的评判应在考试结束后立即进行,原则上应由阅卷教师集体评判,流水作业完成,并于考试完后三天内交成绩单及试卷分析。试卷分析一般应对命题范围、题量、难度、赋分以及学生失分原因、成绩分布状态等作出客观分析。对优秀率高于25%,不及格率高于30%的考试科目,按课程隶属关系由教务处或学院组织相关专家对试卷及教学等诸方面进行调查、分析、查找原因,提出改进办法。

第五章 成绩评定

第二十二条 思想品德成绩。学生思想品德的考核,要以《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41号令第四条为主要依据,采取个人小结、师生民主评议的形式,由辅导员写出符合实际表现的评语,并按百分制给出成绩。

第二十三条平时成绩。平时成绩一般由考勤、作业、课堂提问、课堂讨论、单元测试、小论文、上机操作、质疑、学习态度等项目构成。有课内实验的课程,其平时成绩的组成部分应包含实验成绩,实验成绩占课程平时成绩的比例为50%—80%。平时成绩的具体构成、权重、及在成绩总评中占比例,由任课教师在接到任务书后,与课程教学进度计划表一并交到学院或教务处,经批准后应在第一次上课时向学生公布。

第二十四条考查课程的成绩。考查课程应以平时成绩为主(可以占到课程总评成绩的80%以上),原则上在学期结束前,不再集中进行考核。可以采用面试、质疑、大作业、小论文等多种方式进行随堂考核。

第二十五条考试课程的成绩。考试课程应以期末考试的卷面成绩与平时成绩组合而成,一般卷面成绩占70%-50%,平时成绩占30%-50%。如果要求某门课程的平时成绩所占的比例超过50%,则必须报教务处并经主管校领导批准后执行。

第二十六条体育成绩。公共体育课成绩要突出过程管理,以考勤、课内教学、课外锻炼、体质健康等情况综合进行评定。因伤、残、病等不能参加正常体育课的学生,要本人提出书面申请(附学校医院证明),经体育学院批准后,由体育学院安排上保健课,或在教师指导下,参加力所能及的体育活动,并进行相应的考核,给出成绩。

第二十七条免修免考。

(一)按照《退役士兵安置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参军入伍学生退役复学后,可以免修公共体育、军事技能和军事理论等课程;凡我校因参军退伍后复学的学生可以申请办理公体课、军训及军事理论课的免修免考。

(二)因转学、转专业、留级等学籍异动出现同一门课程已修完并取得学分,亦可申请办理免修免考。

(三)申请免修免考后的课程由教务处在当学期取消相关配课,留存之前已经修过的课程记录。因参军退伍复学的学生复学后申请公共体育、军事技能和军事理论等课程免修免考者,成绩以“95”分或“优秀”计入。

第六章 补考与缓考

第二十八条补考。课程总评成绩不及格者,须参加补考。补考时间安排在下学期开学后前三周内举行。

第二十九条补考规定。

(一)课程结束考试,凡有考试作弊、考场违纪等记录的学生,经核实后,该课程考试成绩无效,记“0”分,并注明“作弊”或“违纪”字样,参加下学期开学补考;

(二)补考课程不及格,未取得学分的学生,须参加课程重修(详见《bet体育365官网正规课程重修管理办法》)。重修考试及格者,获得学分。学校毕业资格审查时,仍有课程重修考试不及格者,按结业处理。结业离校后,一年内申请返校补考。返校补考及格者,可以换发毕业证书。

(三)补考成绩为平时成绩和考试成绩按比例折算后的总评成绩。

第三十条 缓考申请。开学补考、课程重修考试一律不办理缓考,凡未参加考试,以缺考处理,考试成绩记“0”分。学生因病或其他原因不能参加课程的期末考试,必须在考前三天书面向学院申请缓考,同时附上相关证明。经学院院长审批、任课老师签字确认后,报教务处批准,期末成绩由教务处在备注中标注为“缓考”,由任课老师录入“平时成绩”。已获准缓考的课程,其时间安排、考核内容与期末补考相同。未办理好缓考手续又擅自不参加考试者,按自行放弃考试资格,以缺考处理,考试成绩记“0”分。

第七章 转专业与转学

第三十一条转专业。学校为有利于某些学生个性发展和特长的发挥,对在校内转专业作出如下规定:

本校本科一年级学生、本科二年级学生、专科(高职)一年级学生在当前年级的第一学期学习期间,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可以申请转专业。

(一)在校学习期间对其他专业有兴趣和专长。须提供对拟转入专业兴趣和专长的证明材料(如本人申请、获奖、鉴定证书、发表论文等)。

(二)患有某种疾病或生理缺陷(隐瞒个人既往病史入学者除外),经校医院检查证明不宜在原专业,但可在拟转入专业学习。

(三)休学创业或退役后复学的学生,因自身情况需要转专业的,学校可优先考虑。

(四)当学校根据社会对人才需求情况的发展变化对某一专业进行调整时,学生也可以申请转专业。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能申请转专业:

(一)以特殊招生形式录取、国家有相关规定或录取前与学校有明确约定;

(二)按照录取科类,要求从艺术、体育类专业转入文(理)科类专业或从文(理)科类专业转入艺术、体育类专业;

(三)曾转专业;

(四)受记过及以上纪律处分且尚未解除;

(五)学籍状态为休学、保留学籍;

(六)已达到退学程度;

(七)专升本学生。

转专业程序:

(一)根据学校发展、市场需求、教学资源、学生个性发展及特长发挥等实际情况,可允许学生申请转专业。

(二)符合条件的学生可在第一学期的第十三周或第三学期第十三周前向所在学院提出转专业申请,填写《bet体育365官网正规学生转专业申请表》,经转出学院审核报教务处。

(三)教务处审核学生是否符合本校转专业规定,将同意转出的学生名单分别送至转入专业所在学院,由转入学院进行考核、决定。转入学院可根据本专业实际情况组织相应课程的考试或考察,择优选取,并将同意转入的学生名单汇总后报教务处。

(四)教务处负责将转专业名单在学校网站进行5个工作日以上的公示,公示结果无异议后,经校长办公会讨论决定后,由教务处通知学生本人办理学籍转出、转入手续。

其它事项:

(一)教务处将转专业名单上传至学籍管理平台;

(二)学生转入新专业后,必须继续取得转入前原专业培养方案中已开设课程的全部学分,否则不予毕业;

(三)学生转入新专业后,必须完成新专业的培养方案,取得转入后的全部学分,否则不予毕业;

(四)为了使学生顺利完成转入专业的学业,对转入专业的未修主要必修课程,学生应自学修读;

(五)经学校公示、审核,已转入新专业、确定专业分流方向的学生,不得转回原专业、不得重新选择专业分流方向。

(六)对于在校生参军入伍或休学创业的学生复学后有转专业需求,但复学后错过学校第一、第三学期转专业时间规定的,可在复学手续完成后的15天内提出转专业申请,经转入学院对其在新专业能否顺利完成学业进行考核并同意转入、教务处审核公示、校长办公会讨论决定后给予转专业。

第三十二条 转学。

学生一般应当在被录取学校完成学业。如确有以下特殊情况,可以申请转学:

(一)入学后发现某种疾病或生理缺陷,经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诊断,不能在原校学习,但尚能在其它高校学习的;

(二)经学校认定,确有特殊困难、特别需要,如家庭有特殊情况确需学生本人就近照顾、学业要求等;

(三)其他特殊情况确需转学的。

转学要求:

(一)提供的材料客观真实,严禁弄虚作假。

(二)转学应在相同层次学校、相同或相近专业进行。

有下列情形之一,不得转学:

(一)入学未满一学期或者毕业前一年的;

(二)高考成绩低于拟转入学校相关专业同一生源地相应年份录取成绩的;

(三)由低学历层次转为高学历层次的;

(四)通过定向就业、艺术类、体育类、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等特殊招生形式录取的;

(五)未通过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或未使用高考成绩录取入学的(含保送生、单独考试招生、政法干警、第二学士学位、专升本、五年一贯制、三二分段制等)

(六)国家专项计划(高校单列计划,单独划线)的;

(七)无正当转学理由的;

(八)应予退学的。

转学程序:

(一)学生本人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说明理由,并附上相关证明,学院审核后报教务处,教务处审核其是否符合转学条件,发给《江西省普通高等学校学生转学备案表》(转省内三份,转省外四份)。

(二)转出学校签署意见,经校长办公会讨论决定后,将表决情况如实记入会议纪要,并按要求提供材料,同时对同意转出结果进行5个工作日以上的公示。

(三)转入学校严格审核转学条件及相关证明,符合本校培养要求且学校有教学能力的,由校长办公会研究决定,将转入学生名单,表决情况如实记入会议纪要,由校长签署接收函。

(四)转入学校签署意见,并将同意转入结果进行5个工作日以上的公示。

(五)转学完成后,转入、转出学校分别将转学学生信息提交至学籍学历管理平台进行学籍转入(转出)。

(六)转入学校在3个月内将转学材料报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转学提交的材料:

(一)《江西省普通高等学校学生转学备案表》(转省内三份,转省外四份)。

(二)转出学校需提供以下材料:载有转学学生基本情况的省级招生部门“录取新生名册”复印件并加盖学校招生部门印章;已学课程成绩单并加盖教学管理部门印章;学生表现鉴定并加盖学生工作管理部门印章;会议纪要;同意转出结果网页公示截图并加盖学籍管理部门印章。

(三)转入学校需提供以下材料:拟转入专业当年相同生源地录取最低分学生的省级招生部门“录取新生名册”复印件并加盖学校招生部门印章;会议纪要;校长签署的接收函;同意转入结果公示网页截图并加盖学籍管理部门印章。

(四)转学理由相关证明材料(如因患病转学的,应提供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诊断书、病历等,并加盖学校医院或医务所印章;因家庭有特殊困难,确需学生本人就近照顾的,由学生家庭所在地乡镇或街道办事处提供证明材料以及医院诊断书、病历等)。

学校把规范转学工作及行为,作为全面依法治校的内容,严肃工作纪律,严格问责追责。从政策源头和实际操作层面,严禁以转学为幌子,变相突破高校招生录取分数线择校、择专业,严禁违反程序、弄虚作假、徇私舞弊、以权谋私等行为。坚决杜绝先借读、试读后补办报批手续的现象。对转学中的违规行为零容忍,严肃追究违规学校和责任人员责任。因违规行为造成严重后果和恶劣影响的,除追究直接责任人责任外,还应一案双查,追究相关领导责任。涉嫌违纪的,按管理权限由纪检监察部门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第八章 休学、保留学籍与复学

第三十三条休学。学生可以分阶段完成学业,但应当在学校规定的最长学习年限(含休学和保留学籍)内完成学业。

(一)学生因病、因事休学一般以1年(特殊情况可以连续休学2年)为期,累计不得超过2年,休学期间保留学籍。

(二)经学校认定为创业休学的学生,休学期限可延长至4年,即最长学习年限为专升本6年,三年制专科(高职)7年,四年制8年,五年制9年。

(三)休学时间从批准之日算起。

(四)学生休学期间,不享受在校生待遇,学校对其在外活动不承担管理责任。

第三十四条参军入伍。

(一)学生应征参加中国人民解放军(含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学校可保留学籍至退役后2年,原则上学校只按义务兵2年为限办理保留学籍手续,2年后不能退役的学生需主动联系学校办理继续保留学籍手续。

(二)参军入伍期间,学生与其实际所在部队建立管理关系,学校对其在外活动不承担管理责任。

第三十五条跨校联合培养。学生参加学校组织的跨校联合培养项目,在联合培养学校学习期间,学校为其保留学籍,学生与其所在培养学校建立管理关系,学校对其在外活动不承担管理责任。

第三十六条休学、参军入伍、联合培养的办理。申请休学的学生到学院领取“休学申请表”,参军入伍、联合培养的学生到学院领取“保留学籍”申请表,并附上相关证明材料,说明理由,经学院审核同意后,报教务处并经主管校长批准后执行。从批准之日起,要求学生在两周内离校。

第三十七条休学(保留学籍)的有关问题。

(一)学生休学(保留学籍)必须办理离校手续,户口关系不予变动;回家的往返路费自理;

(二)学生休学(保留学籍)期间,不享受在校生待遇,不享受奖学金、助学金、助学贷款;

(三)因病休学的,医疗费按国家及当地有关规定处理。

第三十八条复学。学生复学应按下列规定办理:

(一)学生休学(保留学籍)期满,应持有关证件、材料向学院申请复学。复学申请经学院院长审核,签署意见(因伤病休学者,还需要校医院复查、签署意见)报教务处并经主管校长批准后,办理复学手续。

(二)休学(保留学籍)期间,如有严重违法乱纪行为者,取消其复学资格。休学(保留学籍)期满,逾期不办理复学申请者按自动退学处理;

(三)学生复学后,由学院编入原专业下一年级学习。如原专业下一年级未招生,可安排在相近专业的下一年级学习。

(四)学生休学(保留学籍)期未满不能申请复学。

第九章 留级与退学

第三十九条留级。学生有下列情形之一,应予留级:

(一)学生在一学年中所学课程经补考或课程重修后,所获学分未达到规定学分的二分之一者;

(二)学生所学课程经补考或课程重修后,逐学年累计,所获学分未达到培养方案中逐学年累计所规定学分的三分之二者。

第四十条留级学生只修读未取得学分的课程。在校学生留级不得超过两次。

第四十一条退学。退学是学校对无法坚持完成学业,或自行放弃学业的学生采取终止学习的一种处理方式,退学处理不是对学生的处分。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予以退学:

(一)留级累计超过两次或者在学校规定年限内未完成学业者;

(二)休学期满,逾期不申请办理复学手续或虽申请办理,但身体经复查仍不合格者;

(三)因联合办学申请了保留学籍的学生,期满后未申请办理复学手续。

(四)因参军入伍申请了保留学籍的学生,2年后未主动联系学校办理继续保留学籍手续或经学校确认后已考取军校或士官。

(五)经学校指定医院确诊患有疾病或意外伤残无法继续在校学习者;

(六)未请假或请假未获批准,擅自离校,连续两周及以上时间未参加学校规定的教学活动者;

(七)无任何正当事由超过学校规定期限未注册者;

(八)本人申请退学(必须学生本人家长同意),经学校审核同意者。

第四十二条处理退学程序。除学生本人申请退学外,其余退学都须经学院提出意见,说明理由,报教务处审核,由主管校长批准并通过校长办公会议讨论、决定后,予以退学。退学决定书由学院通过直接、留置、邮寄等方式送达本人,因特殊情况无法送达本人的,则在学校网站发布公告之日起,经过七天,即视为已送达学生本人,退学决定书送达后二周内学生须办理手续离校。

第四十三条退学有关事项。学生退学后的有关事项按下列规定办理:

(一)退学学生须在学校规定的时间内办理手续离校,其档案,户口退回学生家庭户籍所在地;

(二)退学学生发给退学证明,修满40学分及以上者,可发给bet体育365官网正规肄业证,40学分以下或就读一年以下者,学校出具写实性学习证明。

第十章 毕业与结业

第四十四条毕业鉴定与审查。学生毕业时要作全面鉴定和审查,内容包括德、智、体、美、劳等诸方面。重点应放在政治觉悟、思想意识、道德品质、学业成绩以及学习、劳动态度和健康状况等方面。

第四十五条毕业证与学位证。具有我校学籍的学生,在学校规定的学习年限内修完教育培养方案规定的全部内容,取得毕业所需的各类学分和最低总学分,德、智、体合格,准予毕业,按国家规定颁发bet体育365官网正规毕业证书。

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例的毕业生,按国家规定颁发bet体育365官网正规学士学位证书。

第四十六条结业。毕业审查时,未修满培养方案规定的各类学分和最低总学分(含公共任选课、第二课堂学分),但又未达到退学规定的,按结业处理,发给bet体育365官网正规结业证书。

第四十七条结业生换发毕业证及补授学位。结业学生可在结业后当年11月1日-12月1日或次年4月1日-5月1日两个时间段内自愿向教务处申请返校补考,按照教务处的返校补考安排及要求,补满培养方案规定的各类学分和最低总学分(含公共任选课、第二课堂学分)可换发毕业证书,逾期不予受理。如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经学士学位评定委员会讨论通过可补授学士学位,换发的毕业证书和补授的学位证书时间按发证日期填写。

第四十八条毕业生补授学位。凡毕业班学生在毕业前受处分且不符合解除条件者,处分期满后自动解除。因受到学校处分尚未解除而未授予学士学位的学生,可在毕业次年6月1日之前解除违纪处分后,自愿申请补授学士学位,经学士学位评定委员会讨论通过后可补授学士学位,补授的学位证书时间按发证日期填写。逾期不予受理。

第十一章 电子注册、学业证书管理

第四十九条学籍学历电子注册。高等学校学生学籍学历电子注册是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对按照国家规定程序录取的高等学历教育学生取得的学籍、获得的学历证书进行在线审核、电子标注、数据备案和网上查询的管理方式。

第五十条 新生学籍电子注册。我校对实际报到入学的新生,经初审及资格复查合格后给予学籍电子注册,初审不合格取消入学资格,复查不合格取消学籍。学籍注册后三个月内,学生需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简称学信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进行实名注册,查询、核实本人身份信息和学籍注册信息。

第五十一条 在校生学年电子注册。学生入学次年起至毕业,学校每学年第一学期进行学年电子注册,学年注册包括在校生新学年注册(含注册学籍、暂缓注册等)和上学年学籍变动(含留级、休学、复学、转学、转专业、保留学籍等)、学籍记载(奖惩情况)、学籍注销(含退学、取消学籍、开除学籍、死亡等)以及学生取得其他证书(学历证明书)进行的标注。学年注册在每学年第一学期开学后1个月内完成,学籍注销在学籍处理后15个工作日内完成。对于学籍异动、学籍记载、学籍注销,学校会如实以实际发生日期为准进行标注。学生可登录学信网对本人学籍异动、学籍记载等情况进行查询。

第五十二条学历、学位电子注册及学业证书管理。

(一)学历、学位注册信息。学历、学位注册信息与毕业证、学位证证书内容保持一致,学校严格按招生时确定的办学类型和学习形式,以及学生招生录取时填报的个人信息,填写、颁发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及其他学业证书。学历注册信息包括:姓名、性别、出生日期、照片;学习起止年月;专业、层次、学制、毕(结)业、学校名称、校长姓名及证书编号。信息不完整不提供网上查询。学生获得的辅修专业信息标注在主修学历证书注册信息中。

(二)学历、学位注册网上查询。毕业证书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查询,学历可查询日期为毕业证书上的发证日期。学位证书在“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查询,学位可查询日期一般在学位证发证日期三个月之后。

(三)个人信息变更。新生入学后及学生毕业前,学校教务处会将学籍个人信息打印并让学生签字确认,学生可以本人身份证信息为准核对及更正学籍信息,涉及到高考报名错误的信息变更由招生部门更改。学生在校期间变更姓名或出生日期等证书需填写的个人信息的,应当有合理、充分的理由,并提供有法定效力的相应证明文件,经学校教务处审核确认后向教育部学籍管理平台提交电子档案进行修改,同时平台将永久保存备案。涉及到姓名、出生日期同时更改的,需经江西教育厅审核确认后修改。

(四)经学生签字确认后的个人信息,学历、学位注册并提供网上查询后,学校不再变更证书内容及注册信息,不再受理学生信息变更事宜。

(五)对违反国家招生规定取得入学资格或者学籍的,学校一律取消其学籍,不发给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已发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学校将依法予以撤销。对以作弊、剽窃、抄袭等学术不端行为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得学历证书、学位证书的,依法予以撤销。被撤销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已注册的,学校将予以注销并报省教育厅宣布无效。

(六)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遗失或损坏的,经本人申请,学校核实后由教务处办理毕业证明书及学位证明书。证明书与原证书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二章附则

第五十三条制定依据。本规定依据教育部2017年2月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结合bet体育365官网正规的实际情况,在2021年9月制定的《bet体育365官网正规学生学籍管理规定》的基础上修订而成。

第五十四条本规定自2021年9月1日起执行,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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